盗窃他人汽车牌照以勒索车主钱财,近日,江苏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x广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,发还被害人。
被告人周x广是名惯犯,此前先后四次因盗窃罪或敲诈勒索罪被判刑,这一次,他将盗窃与敲诈勒索结合了起来。2010年9月8日凌晨,周x广摸黑悄悄潜至周庄镇一户人家门口,拿着十字螺丝刀几番作弄,就轻松将停在这里的一辆小轿车的前牌照给卸了下来,藏到了旁边的菜地里,然后将准备好的纸条贴在了汽车的反光镜上,上写“盗你车牌,汇一百元,诚信告诉车牌地点,132XXXXXXXX,汇钱归还,保证诚信!”接着,他又来到附近另一户人家门口,用同样的方法偷到车牌后就地掩藏,并留下一张敲诈的纸条。8日至11日,周x广一连忙活了三个凌晨,共偷得25块车牌,都藏在车子附近,敲诈的数额从50元到200元不等。周x广也确实是个“诚信”的小偷。被偷了车牌的车主中有几人按留言中的号码与他联系,在按照要求向他账户上汇款后,在他的指示下找到了车牌。可惜,大部分失主没有相信他的“诚信”,而是选择了报案。周x广还没收到几笔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