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牌损坏的更换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申请换领,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,审查通过之后在十五日内换发车牌,车牌损坏的处罚是故意污损车牌的扣12分,并处罚款200元。
一、车牌损坏如何更换
机动车车牌损坏需要更换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、换领。申请时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。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未灭失、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、行驶证,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、换发号牌,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。
二、车牌损坏如何处罚
车牌损坏的处罚:对于故意污损号牌的行为扣12分,并处罚款200元。故意污损号牌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,故意遮挡、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,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以及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第一条的规定,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,一次记12分,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三、损坏别人车牌犯法吗
故意损坏别人的车牌当然是犯法的。提醒您,对于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人,一般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法律依据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
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
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